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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法律为什么不保护婚约 | |||||
作者:紫阳镇政…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0-27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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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约,也叫订婚。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。 在旧中国,盛行订婚。在新中国,我国婚姻法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法定程序,但婚姻当事人自行订婚,法律不予禁止,也不予保护。也就是说婚约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,只有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才能履行。双方解除即可解除,一方解除婚约也不必取得他方的同意。 我国婚姻法不把订婚作为法定程序,是从确保婚姻自由的原则出发,它的意义在于:
在旧中国,婚约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,包办强迫、买卖婚姻常常通过婚约的形式实现。那时,流行着“娃娃亲”、“指腹为婚”等。新中国成立后,虽然在法律上不保护婚约,但在农村仍存在着订婚的习惯。其中有些人借给儿女订婚而进行包办、买卖。他们的婚约成了干涉婚姻自由的一种手段。法律上不保护婚约,就可以防止借订婚而干涉婚姻自由。
我国婚姻法不保护婚约,是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的要求,既有利于贯彻执行婚姻自由原则,又符合当代婚姻立法的发展趋势,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。 在这里应当指出,由于受旧的传统的影响,有的人,包括父母,违反婚姻法的规定,借订立婚约包办儿女婚事,从中索要大量彩礼,讨价还价;有的“媒婆”、“媒棍”借订婚之机从中牟利,索要大量财物。对此,应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,上缴国库,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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